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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
HJ/T299-2007
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Solid waste-Extraction procedure for leaching toxicity- Sulphuric acid & nitric acid method
國 家 環 境 保 護 總 局 發布
目 次
前 言 ......................................................... II
1 適用范圍 ..................................................... 1
2 術語和定義 ................................................... 1
3 原理 ......................................................... 1
4 試劑 ......................................................... 1
5 儀器設備 ..................................................... 1
6 樣品的保存和處理 ............................................. 2
7 浸出步驟 ..................................................... 2
8 質量保證 ..................................................... 3
9 標準實施 ......................................................4
附錄 A(參考性附錄) 零頂空提取器(ZHE)示意圖 ...................4
前 言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加強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固體廢物的浸出毒性浸出程序及其質量保證措施。 本標準為指導性標準。 本標準由國家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 本標準國家2007年04月13日批準。
本標準自2007年5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解釋。
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質量保證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固體廢物及其再利用產物、以及土壤樣品中有機物和無機物的浸出毒性鑒別。含有非水溶性液體的樣品,不適用于本標準。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2.1 浸出 leaching
可溶性的組分溶解后,從固相進入液相的過程。
2.2 浸出毒性 leaching toxicity
固體廢物遇水浸瀝,浸出的有害物質遷移轉化,污染環境,這種危害特性稱為浸出毒 性。
2.3 初始液相 initial liquid phase
明顯存在液固兩相的樣品,在浸出步驟之前進行過濾所得到的液體。
3 原理
本方法以硝酸/硫酸混合溶液為浸提劑,模擬廢物在不規范填埋處置、堆存、或經無害 化處理后廢物的土地利用時,其中的有害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響下,從廢物中浸出而進入 環境的過程。
4 試劑
4.1 試劑水:使用符合待測物分析方法標準中所要求的純水。
4.2 濃硫酸:優級純。
4.3 濃硝酸:優級純。
4.4 1%硝酸溶液。
4.5 浸提劑
4.5.1 浸提劑 1#:將質量比為 2:1 的濃硫酸和濃硝酸混合液加入到試劑水(1L 水約 2 滴 混合液)中,使 pH 為 3.20±0.05。該浸提劑用于測定樣品中重金屬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浸 出毒性。
4.5.2 浸提劑 2#:試劑水,用于測定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浸出毒性。
5 儀器設備
5.1 振蕩設備:轉速為 30±2r/min 的翻轉式振蕩裝置。
1
5.2 提取容器
5.2.1 零頂空提取器(Zero-Headspace Extraction Vessel,以下簡稱 ZHE):500-600ml,用 于樣品中揮發性物質浸出的裝置。
5.2.2 提取瓶:2L 具旋蓋和內蓋的廣口瓶,用于浸出樣品中非揮發性和半揮發性物質。提 取瓶應由不能浸出或吸收樣品所含成分的惰性材料制成。分析無機物時,可使用玻璃瓶或 聚乙烯(PE)瓶;分析有機物時,可使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PTFE)瓶。
5.3 過濾裝置
5.3.1 零頂空提取器(ZHE):分析樣品中的揮發性物質,采用 ZHE 進行過濾。
5.3.2 真空過濾器或正壓過濾器:容積≥1L。
5.3.3 濾膜:玻纖濾膜或微孔濾膜,孔徑 0.6-0.8μm。
5.4 pH 計:在 25℃時,精度為±0.05pH。
5.5 ZHE 浸出液采集裝置:使用 ZHE 裝置時,采用玻璃、不銹鋼或 PTFE 制作的 500ml注射器采集初始液相或zui終的浸出液。
5.6 ZHE 浸提劑轉移裝置:可以使用任何不改變浸提劑性質的導入設備,包括蠕動泵、注 射器、正壓過濾器或其它 ZHE 裝置。
5.7 實驗天平:精度為±0.01g。
5.8 燒杯或錐形瓶:玻璃,500ml。
5.9 表面皿:直徑可蓋住燒杯或錐形瓶。
5.10 篩:涂 Teflon 的篩網,孔徑 9.5mm。
6 樣品的保存和處理
6.1 除非冷藏會使樣品性質發生不可逆改變,樣品應于 4°C 冷藏保存。
6.2 測定樣品的揮發性成分時,在樣品的采集和貯存過程中應以適當的方式防止揮發性物 質的損失。用于金屬分析的浸出液在貯存之前應用硝酸酸化至 pH2;用于有機成分分析 的浸出液在貯存過程中不能接觸空氣,即零頂空保存。
7 浸出步驟 7.1 含水率測定 稱取 50-100g 樣品置于具蓋容器中,于 105℃下烘干,恒重至兩次稱量值的誤差小于±1%,計算樣品含水率。樣品中含有初始液相時,應將樣品進行壓力過濾,再測定濾渣的含水率,并根據總樣 品量(初始液相與濾渣重量之和)計算樣品中的干固體百分率。進行含水率測定后的樣品,不得用于浸出毒性試驗。 7.2 樣品破碎 樣品顆粒應可以通過 9.5mm 孔徑的篩,對于粒徑大的顆粒可通過破碎、切割或碾磨降 低粒徑。測定樣品中揮發性有機物時,為避免過篩時待測成分有損失,應使用刻度尺測量粒徑; 樣品和降低粒徑所用工具應進行冷卻,并盡量避免將樣品暴露在空氣中。 2 7.3 揮發性有機物的浸出步驟 7.3.1 將樣品冷卻至 4℃,稱取干基質量為 40-50g 的樣品,快速轉入 ZHE(5.3.1)。安裝好ZHE,緩慢加壓以排除頂空。 7.3.2 樣品含有初始液相時,將浸出液采集裝置(5.5)與 ZHE 連接,緩慢升壓至不再有濾 液流出,收集初始液相,冷藏保存。 7.3.3 如果樣品中干固體百分率小于或等于 9%,所得到的初始液相即為浸出液,直接進行分析;干固體百分率大于總樣品量 9%的,繼續進行以下浸出步驟,并將所得到的浸出液 與初始液相混合后進行分析。 7.3.4 根據樣品的含水率,按液固比為 10׃1(L/kg)計算出所需浸提劑的體積,用浸提劑轉 移裝置(5.6)加入浸提劑 2#,安裝好 ZHE,緩慢加壓以排除頂空。關閉所有閥門。 7.3.5 將 ZHE 固定在翻轉式振蕩裝置(5.1)上,調節轉速為 30±2r/min,于 23±2℃下振蕩 18±2h。振蕩停止后取下 ZHE,檢查裝置是否漏氣(如果 ZHE 裝置漏氣,應重新取樣 進行浸出),用收集有初始液相的同一個浸出液采集裝置(5.5)收集浸出液,冷藏保存待 分析。 7.4 除揮發性有機物外的其他物質的浸出步驟 7.4.1 如果樣品中含有初始液相,應用壓力過濾器(5.3.2)和濾膜(5.3.3)對樣品過濾。干 固體百分率小于或等于 9%的,所得到的初始液相即為浸出液,直接進行分析;干固體百 分率大于 95 的,將濾渣按 7.4.2 浸出,初始液相與浸出液混合后進行分析。 7.4.2 稱取 150-200g 樣品,置于 2L 提取瓶(5.2.2)中,根據樣品的含水率,按液固比為 10׃1(L/kg)計算出所需浸提劑的體積,加入浸提劑 1#,蓋緊瓶蓋后固定在翻轉式振蕩裝置(5.1) 上,調節轉速為 30±2r/min,于 23±2°C 下振蕩 18±2h。在振蕩過程中有氣體產生時,應 定時在通風櫥中打開提取瓶,釋放過度的壓力。 7.4.3 在壓力過濾器(5.3.2)上裝好濾膜(5.3.3),用稀硝酸淋洗過濾器和濾膜,棄掉淋洗 液,過濾并收集浸出液,于 4℃下保存。 7.4.4 除非消解會造成待測金屬的損失,用于金屬分析的浸出液應按分析方法的要求進行消 解。 8 質量保證 8.1 分析儀器應經過國家計量認證,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8.2 每做 20 個樣或每批樣品(樣品量少于 20 個時)至少做一個浸出空白。將浸提劑按照7.3.4-7.3.5 或 7.4.2-7.4.3 步驟進行浸提分析。 8.3 每批樣品至少做一個加標回收樣品。取過篩后的待測樣品,分成相同的兩份。向其中一份中加入已知量的待測物質,按照 7.3 或 7.4 規定步驟進行浸提分析,計算待測物的百分回收。 8.4 樣品浸出實驗應在表 1 中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3 表 1 樣品的zui大保留時間 單位:日 物質類別 從野外采集到浸出 從浸出到預處理 從預處理到定量分析 總實驗周期 揮發性物質 14 - 14 28 半揮發性物質 14 7 40 61 汞 28 - 28 56 汞以外的金屬 180 - 180 360
9 標準實施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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