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正式開始實施《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 GB50981-2014。
建筑機電抗震,通俗而言,是對建筑機電系統的管線、設備等采取抵御地震作用的技術措施和物理措施,防止其遭受地震而破壞。
作為水電、暖通設計人員,不難發現,在新出的設計圖紙設計說明中,都會多增加一個章節: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
下面咱就詳細聊聊,關于這本規范,我們必須掌握哪些要點:
1、哪些項目需要設置機電抗震支架:
針對必須設置機電抗震支架的項目,具體要求是: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項目。
不適用的情況:抗震設防烈度大于9度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建筑不適用;
2、抗震支架設計的要求:
經過機電抗震設防,并安裝抗震支承系統后,機電系統可以做到:小震不損 、中震可修 、大震不倒。
3、抗震支架的技術要求:
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構件應滿足下列要求:
(1)采用成品構件;
(2)連接緊固件的構造應便于安裝;
(3)抗震支吊架應根據其承受的荷載進行抗震驗算。
4、規范中機電部分的強制要求(來源規范):
消防、給排水系統:
(1)需要設防的室內給水、熱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徑大于或等于DN65 者,當其采用吊架固定時,應按規范第8章的要求設置抗震支承;
(2)8 度、9 度地區的高層建筑的給水、排水立管其直線長度超過50m 時宜采取抗震動措施,其直線長度超過100m 時,應采取抗震動措施;
(3)8 度、9 度地區建筑物中的給水泵等設備應設防振基礎,且應在基礎四周設限位器固定,限位器應經計算確定。
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
(1)管道不應穿過抗震縫,當必須穿越時,須在抗震縫兩邊各裝一個柔性管接頭或在通過抗震縫處安裝“門"形彎頭或設伸縮節;
(2)鍋爐房、制冷機房、熱交換站內的管道應有可靠的側向和縱向抗震支撐,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徑≥300mm 的單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門型抗震支吊架;
(3)矩形截面面積大于等于0.38m2 和圓形直徑大于等于0.70m 的風道可采用抗震支吊架,風道抗震支吊架的設置和設計應符合本規范第8章的要求。
(4)防排煙風道、事故通風風道及其設備應采用抗震支吊架。
燃氣系統:
(1)對于內徑不小于25mm 的燃氣管道應進行抗震設計;
(2)燃氣管道通過隔震層時,應在室外設置閥門和切斷閥,并設置地震感應器,地震感應器與切斷閥聯鎖;
(3)在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建筑內,燃氣管道應根據建筑抗震要求,在適當的間隔設置抗震支撐。
電氣系統:
(1)重要電力設施可按設防烈度提高1 度進行抗震設計,但為8 度及以上時不再提高;
(2)對于內徑大于等于60mm 的電氣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 的電纜梯架、電纜槽盒、母線槽均應進行抗震設防;
(3)設在建筑物屋頂上的共用天線等,應設置防止因地震導致設備或其部件損壞后墜落傷人的安全防護措施。
根據規范要求,2015年08月01日之后的新建項目,應按照本規范要求,對建筑機電系統進行抗震設計,加裝抗震支承系統。未進行建筑機電系統抗震設防的項目,將無法通過施工圖審查、項目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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