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移動式高空作業平臺2自身具有行走及轉向驅動功能,不需人 工牽引,不需外接電源 移動靈活方便,令高空 作業更方便快捷,是現 代企業高效安全生產之 理想高空作業設備。輔助自行走式系列升降機 輔助自行走式升降機,具有自動行走功能,能夠在不同工作狀態下,不需外接電源,不需外來動力牽引,移動靈活、操作方便、升降自如,只需一人便可完成前進、后退.特別適合于機場候機樓、車站、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小區物業、廠礦車間等較大范圍的作業。
1. 移動式高空作業平臺2必須配置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專業操作人員。
2.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機械設備的保養規定,在執行各項檢查和保養后方可啟動升降平臺,工作前應檢查平臺車的工作范圍,清除妨礙平臺車回轉及行走的障礙物。
3. 支撐是高空作業平臺操作的一項重要準備工作,應選擇平整的地面,如地基松軟或起伏不平,必須用枕木墊實后,才可進行工作。
4. 高空作業平臺一般應先起下臂,再起中臂,后起上臂。在升降平臺回轉操作過程中,必須在下臂起升一定高度后方可進行回轉,回轉應緩慢,同時注意剪臂及平臺對各設備的距離是否滿足安全需要。
5. 工作平臺上的操作人員應佩帶安全帶,在帶電區域工作時,應將車體按規定進行接地,升降平臺登高作業應由工作負責人進行指揮。發出的信號必須清楚、準確。
6. 平臺作業前,工作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和安全交待,內容應包括:工作內容及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及危險點;人員分工情況及責任范圍。工作負責人除要對車況和操作人員進行檢查以外,還要負責查看地形環境、起降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或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有出入,則應制定出相應的措施后方能開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