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合肥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學習調試
一、設計依據
本方案設計主要依據國家現行設計規范、標準。
具體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一級排放標準;
2《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J15-88);
3《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4《給水排水工程結構設計規范》(GB50069-2002);
5《城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CJ18—86)
6《城市污水回用設計規范(CECS61:94)
7《建筑結構設計標準(BGJ9-89)
8《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準 》(GJ3025-93)
9《生活雜物用水標準》 (CJ25.1-89) (1985年3月)
10《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02);
11《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02);
12《城鎮污水處理廠附屬建筑和附屬設備設計標準》(CJJ31-89);
13《中華人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8年12月)
14《中華人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15《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1993);
1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J10-89)
17業主提供的廢水水量,及相關要求等
二、設計范圍
1、從污水處理格柵井開始到處理設備的排放口為止;
2、污水工程的工藝流程,工藝設備選型,工藝設備的結構布置,電氣控制等設計工作;
3、污水處理工程的鋼砼結構,設備的施工、安裝、調試等工作;
4、污水工程的動力配線,由業主將主電引至污水工程的配電控制箱以及配電分配箱至各電器使用點;
5、不包括廢水的收集管網及廢水排出界區的外排水管網。
三、設計原則
1、設計方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污水處理后必須保證出水指標均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二級標準。
2、采用經濟合理的處理工藝,保證處理效果,并節省投資和運行管理費用。
3、設備選型兼顧通用性和*性,處理穩定可靠、效率高、管理方便、維護維修工作量小、價格適中。
4、盡量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合理控制噪聲、氣味,妥善處理廢棄物,避免二次污染
5、工程建設完成后,力爭達到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的有效統一。
四、供貨范圍
本工程的供貨范圍為一套完整的污水處理系統,包括設備本體、配套的風機、水泵、控制系統及設備中的所配附件等。本供貨范圍不包括土建工程設施以及站內進、出水管道和接入電源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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