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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實驗室輔助區域裝修標準
閱讀:296 發布時間:2023-9-27臨沂實驗室輔助區域裝修標準
1.走廊,單面布房*小凈寬不應小于1.30m,單走道雙面布房*小凈寬不應小于1.60m,走廊地面有高差時,當高差不足二級踏步時,不得設置臺階,應設坡道,其坡度不宜大于1 : 8。
2.樓梯,樓梯設計須符合*家現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經常通行的樓梯,其踏步寬度不應小于0.28m,高度不應大于0.17m。四層及四層以上的科學實驗建筑宜設電梯。
3.更衣間,科學實驗建筑宜設更衣間,每人使用面積不宜小于0.60m2,且應設更衣柜及換鞋柜。可采用集中式、分散式或兩者結合的布置方式。
4.采光,常規實驗室、研究工作室宜利用天然采光,房間窗地面積比不應小于1 : 6。利用天然采光的閱覽室窗地面積比不應小于1 : 5。
5.隔聲,常規實驗室、學術活動室允許噪聲級不宜大于55dB;研究工作室、閱覽室允許噪聲級不應大于50dB。產生噪聲的公用設施等用房不宜與實驗室、研究工作室、學術活動室及閱覽室貼鄰,否則應采取隔聲及消聲措施。
6.隔振,產生振動的公用設施等用房不宜與實驗室、研究工作室、學術活動室及閱覽室貼鄰,且宜設在底層或地下室內,其設備基礎等應采取隔振措施。設在樓層或頂層的空調機房、排風機房等,其設備基礎等應采取隔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