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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萬合分析儀器有限公司企業標準
點擊次數:252 發布時間:2019-7-8
WH系列多元素一體分析儀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WH系列多元素一體分析儀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氣體容量法測定碳含量、以dian化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紅外線檢測法測定碳硫、以比色法測定錳、磷、硅三個或三個以上元素含量(改變試劑可適用于銅、鎳、鉻、鉬、鎂等其它元素分析)的WH系列多元素一體分析儀(以下簡稱分析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91-2008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223.5-200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還原型硅鉬酸鹽光度法測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59-200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鉍磷鉬藍、銻磷鉬藍分光光度法測定磷含量
GB/T 223.63-198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高dian酸鈉(鉀)光度法測定錳含量
GB/T 223.68-1997 管式爐內燃燒后dian化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
GB/T 223.69-2008 管式爐內燃燒后氣體容量法測定碳含量
GB 4793.1-2007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8170-2008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符合ISO9556標準 高頻紅外線法檢測碳含量
符合ISO4935標準 高頻紅外線法檢測硫含量
3 要求
3.1 基本參數
分析儀的正常工作條件為:
a) 環境溫度:5℃~40℃;
b) 相對濕度:45%~75%;
c) 陽光輻射:避免直接輻射;
d) 分析儀預熱時間: 1h。
3.2 外觀質量
3.2.1 分析儀外觀整齊、清潔,表面涂鍍層應無明顯剝落、露底及沾污現象。
3.2.2 所有名稱、標志應清楚,緊固件不得松動,各調節器件靈活,功能正常。
3.3 性能要求
3.3.1 正常條件下的防護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6.4的規定。
3.3.2 單一故障條件下的防護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6.5的規定。
3.3.3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3.3.3.1 電氣間隙應≥2.5mm;
3.3.3.2 爬電距離應≥3.0mm。
3.3.4 介電強度
3.3.4.1 常態介電強度
分析儀應能承受交流50/60Hz,有效值為1960V的耐壓試驗,歷時5s,不得出現擊穿或重復飛弧。
3.3.4.2 潮態介電強度
分析儀按GB 4793.1-2007中6.8.2的規定進行潮濕試驗后,應能承受交流50/60Hz,有效值為1960V的耐壓試驗,歷時5s,不得出現擊穿或重復飛弧。
3.3.5 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6.9.1的規定。
3.3.6 與電網電源的連接和設備零部件之間的連接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6.10.1的規定。
3.3.7 穩定性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7.3的規定。
3.3.8 耐機械沖擊和撞擊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8的規定。
3.3.9 防止火焰蔓延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9.2的規定。
3.3.10 耐熱
應符合GB 4793.1-2007中10.5.3的規定。
3.3.11 冷態絕緣電阻
分析儀冷態絕緣電阻應>2MΩ。
3.3.12 電源適應性
當電壓為220V±10%時,器具應能正常工作。
3.3.13 電弧燃燒爐氣路泄漏
電弧燃燒爐采用連通器壓差法裝置進行測試,5min內其水柱下降量應不大于0.6mL/min。
3.3.14 大允許誤差
用分析儀測定鋼、鐵等樣品中的碳、硫、錳、磷、硅元素含量,以標樣進行參比分析,其允許誤差見表1、表2、表3、表4、表5。
表1 碳量允許誤差
含碳量(%) | 允許誤差(±%) |
0.0010~0.0300 | 0.0008 |
0.0300~0.0500 | 0.0050 |
0.0510~0.1000 | 0.0100 |
0.1010~0.2500 | 0.0150 |
0.2510~0.5000 | 0.0200 |
0.5010~1.000 | 0.0250 |
1.001~2.000 | 0.0350 |
2.001~3.000 | 0.045 |
3.010~4.000 | 0.050 |
>4.000 | 0.070 |
表2 硫量允許誤差
含硫量(%) | 允許誤差(±%) |
0.0010~0.0025 | 0.0003 |
0.0026~0.0050 | 0.0005 |
0.0051~0.010 | 0.0010 |
0.011~0.020 | 0.002 |
0.021~0.050 | 0.004 |
0.051~0.100 | 0.006 |
0.101~0.200 | 0.010 |
>0.200 | 0.015 |
表3 錳量的允許誤差
含錳量(%) | 允許誤差(±%) |
0.051~0.100 | 0.010 |
0.101~0.200 | 0.015 |
0.201~0.500 | 0.020 |
0.501~1.000 | 0.025 |
1.010~2.000 | 0.030 |
表4 磷量的允許誤差
含磷量(%) | 允許誤差(±%) |
0.0051~0.0100 | 0.0010 |
0.0101~0.0300 | 0.0025 |
0.0301~0.1000 | 0.0040 |
0.1010~0.2000 | 0.0080 |
0.2010~0.4000 | 0.0100 |
0.4010~1.0000 | 0.0200 |
>1.0010 | 0.0300 |
表5 硅量的允許誤差
含硅量(%) | 允許誤差(±%) |
0.0501~0.1000 | 0.0075 |
0.1010~0.2500 | 0.0170 |
0.2510~0.5000 | 0.0230 |
0.5010~1.0000 | 0.0350 |
1.010~2.500 | 0.0500 |
2.510~4.000 | 0.0600 |
>4.000 | 0.0700 |
3.3.15 重復性誤差
分析儀測量的重復性誤差應不大于大允許誤差。
4 試驗方法
4.1 試驗條件
符合分析儀正常工作條件。
4.2 外觀檢查
目測和手感進行。
4.3 安全試驗
分析儀在不包裝及非工作狀態下進行。
4.3.1 正常條件下的防護
按GB 4793.1-2007中6.4規定的方法進行。
4.3.2 單一故障條件下的防護
按GB 4793.1-2007中6.5規定的方法進行。
4.3.3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用精度為0.02mm的游標卡尺測量。
4.3.4 介電強度
4.3.4.1 常態介電強度
按GB 4793.1-2007中6.8.4規定的方法進行。
4.3.4.2 潮態介電強度
按GB 4793.1-2007中6.8規定的方法進行。
4.3.5 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
目視檢查。
4.3.6 與電網電源的連接和設備零部件之間的連接
按GB 4793.1-2007中6.10.1規定的方法進行。
4.3.7 穩定性
按GB 4793.1-2007中7.3規定的方法進行。
4.3.8 耐機械沖擊和撞擊
按GB 4793.1-2007中8規定的方法進行。
4.3.9 防止火焰蔓延
按GB 4793.1-2007中9.2規定的方法進行。
4.3.10 耐熱
按GB 4793.1-2007中10.5.3規定的方法進行。
4.3.11 絕緣電阻
用量程為(0~500)MΩ(500V)的兆歐表測量。
4.3.12 電源適應性
目視檢查。
4.3.13 電弧燃燒爐氣路泄漏
4.3.13.1 試驗原理
采用連通器壓差法進行。
4.3.13.2 測漏裝置(如圖1)
4.3.13.3 試驗方框圖
4.3.14 基本誤差
按下列流程操作,讀取測定數據。
a、取待測標樣-燃燒(電弧爐)-分析(加試劑)-碳(硫)吸收-讀取數據。
b、取待測標樣-加入混合液-加熱(至樣品溶解)-分別加入試劑-比色-線性檢波-對數轉換-讀取數據。
按分析儀操作流程操作,讀取測定標樣百分含量,依下式計算測量誤差值:
=-X
式中:—測量平均值、%
X—樣品標稱值,%
—三次測量平均值,%
4.3.15 重復性誤差
取高、低范圍的鋼鐵標樣,按GB/T 223.69-2008、GB/T 223.68-1997、GB/T 223.5-2008、GB/T 223.63-1988、GB/T 223.59-2008和儀器操作說明,對碳、硫、硅、錳、磷各元素進行測定,分析記錄數據。每種標樣重復進行六次,取六次測量值的標準偏差值為重復性誤差值。
測量重復性以每測量通道測量示值的實驗標準偏差S表示,依下式計算:
式中:
S——實驗標準偏差,%
Xi——第i次測量值,%
——測量平均值,%
n——測量次數
5 檢驗規則
5.1 檢驗分類
分析儀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試驗二種。
5.2 出廠檢驗
5.2.1 每臺分析儀需經廠檢驗部門出廠檢驗合格并附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5.2.2 出廠檢驗依據項目為本標準3.2、3.3.1、3.3.2、3.3.3、3.3.4.1、3.3.11、3.3.14、3.3.15規定的內容。
5.3 型式檢驗
5.3.1 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分析儀投產或老分析儀轉廠生產時;
b) 分析儀生產過程中,其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分析儀性能時;
c) 分析儀停產半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e)分析儀正常生產時,每年進行一次。
5.3.2 型式檢驗項目為標準規定的全部要求。
5.4 組批
分析儀以同一批原料同一條生產線生產的量為一批。
5.5 抽樣
5.5.1 出廠檢驗采取逐臺檢驗的方式進行。
5.5.2 型式檢驗的樣品應在出廠檢驗合格的分析儀中隨機抽取,數量為2臺。
5.6 判定
5.6.1 按本標準進行檢驗的測試結果,其產品質量合格判定按GB/T 8170-2008中修約值比較法的規定進行。
5.6.2 除安全性能(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3.10、3.3.11、3.3.12)不得重檢外,其余項目若出現一項不合格時,允許自同批分析儀中抽取加倍數量的樣品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復檢結果如仍不合格,則判該批分析儀型式檢驗不合格。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6.1.1 分析儀上應有含下述內容的標志:
a) 制造廠或供應商的名稱或商標;
b) 型號、名稱或能識別設備的其他方法;
c) 電源性質符合;
d) 額定電源電壓或額定電源電壓范圍;
e) 生產日期;
6.1.2 保護導體端子應標有符號:
6.1.3 分析儀高壓部分應有“高壓危險”等類似警告符號。
6.2 包裝
6.2.1 分析儀采用硬紙箱或木箱包裝,內用塑料袋罩蓋,包裝箱上應注明企業名稱、企業地址、分析儀名稱、型號、數量、體積、毛重和凈重,有符合GB/T 191-2008規定的“向上”、“小心輕放”、“防潮”貯運標識。
6.2.2 隨同分析儀包裝的技術文件有:分析儀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等。
6.3 運輸
分析儀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止受強烈沖撞、雨淋、曝曬等。
6.4 貯存
本分析儀的貯存溫度為-10℃~40℃,相對濕度不大于85%,室內無酸堿性及腐蝕氣體。
編制說明
我公司開發生產的WH系列多元素一體分析儀,由于系列分析儀目前尚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可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特制定本標準作為企業生產、銷售和提供監督檢查的依據。
本標準的編寫按照了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1.1-2002《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2部分:標準中規范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的規定。
本標準貫徹執行了國家強制性GB4793.1-2007 測量、控制、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部:通用要求。
本標準試驗方法執行了GB/ 223.68-1997 管式爐內燃燒后dian酸鉀滴定法測定硫含量、GB/T 223.69-2008 管式爐內燃燒后氣體容量法測定碳含量。GB/T223.5-200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還原型硅鉬酸鹽光度法測定酸溶硅含量、GB/T223.59-200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鉍磷鉬藍、銻磷鉬藍分光光度法測定磷含量、GB/T223.63-1988 鋼鐵及合金化學分析方法高dian酸鈉(鉀)光度法測定錳含量。
南京萬合分析儀器有限公司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