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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裝明年起將標明過敏原
點擊次數:94 發布時間:2013-2-17
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從明年起,食品包裝袋上必須標注“過敏原”。記者走訪了超市,調查了解到,很多市民表示從未注意過,甚至有些產品已經標注,但是有些市民因為沒有留意,而誤食了過敏原導致過敏。
24日,記者在市區幾家超市發現,很多產品沒有標注過敏原信息,而合資產品大部分食品都在外包裝袋上標注了“過敏原”或者“致敏原”。在金雀山路的一家超市內,很多餅干或者薯片、洋蔥圈包裝袋上都標注了產品的“過敏原”信息:含有含麩質的谷類制品、乳制品、蛋制品和大豆制品。而其他零食也都標出了含有小麥、大豆、牛奶等過敏原或者致敏原的提示信息。
但部分食品對“過敏原”的提示用詞非常含糊,標注也很不規范。在北城新區的一家小型超市內,記者看到一款餅干標注的“過敏原”信息的位置很隱蔽,如果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還有食品在“過敏原”一欄寫著,生產配料上含有微量堅果、花生、乳制品及其大豆制品,并沒有明確說明這些是過敏物質。
“食品包裝袋上還標注‘過敏原’信息嗎?我買東西的時候,從來沒有注意過,也不知道有‘過敏原’信息這回事。”挑選餅干的張女士說,她買食品的時候,都是按照孩子的口味和營養需要購買,從沒仔細看過包裝袋上的信息,更別說“過敏原”的信息了。
記者采訪多位正在購買食品的市民,大多數市民表示從沒留意過食品包裝袋上的“過敏原”信息。“平時只是看看保質期,營養成分都不仔細看,‘過敏原’更是從沒注意過。”其中的一位市民表示。
“過敏原”需要在包裝上體現嗎?山東電力醫院的大夫李寶杰說,所謂“過敏原”又稱為致敏原或變應原。是指能夠使人發生過敏的抗原。食物過敏原可以是一些普通的食物和飲料,如海產類、果仁類、草莓類、香料、牛奶、啤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均可能成為引起zui常有的皮膚過敏癥狀。“每天都會有很多市民因食物過敏而前來就診,嚴重的可能會引發休克,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包裝袋上標注‘過敏原’,可以幫助過敏體質的市民及早預防,當然這需要市民自身多加注意。”李寶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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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規定,部分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導致過敏反應,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這些食品或制品包括:含有麩質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麥、黑麥、大麥、燕麥、斯佩耳特小麥或它們的雜交品系);甲殼綱類動物及其制品(如蝦、龍蝦、蟹等);魚類及其制品;蛋類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堅果及其果仁類制品。如加工過程中可能帶入上述食品或其制品,宜在配料表臨近位置加以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