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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文章
紅外測溫體溫排查對照表及注意事項
點擊次數:1464 發布時間:2010-5-25
一、額頭溫度與實際體溫對照表(環境溫度在25℃±2
額頭(℃) | 33.0 | 34.0 | 35.0 | 35.5 | 35.8 | 36.0 | 36.2 | 36.4 | 37.0 | 38.0 |
實際(℃) | 35.2 | 36.0 | 36.8 | 37.1 | 37.3 | 37.5 | 37.7 | 37.8 | 38.3 | 39.1 |
以上數據僅供參考。
二、注意事項:
1)被測者不得戴帽或用物體遮擋頭部額頭(允許戴口罩)。
2)被測者來自室外或來自與待測環境溫度差異較大的地方時,被測者至少在測量環境2分鐘,待與待測環境溫度一致后再進行測量,否則將影響測量結果。
3)被測者因劇烈運動、出汗等因素會造成改變體表與體內溫度之間的偏差,因此,在使用紅外測溫進行排查時,若發現體溫超標,建議請被測人員先休息5分鐘,再用紅外測溫或傳統*進行復檢。
4)所有紅外測溫儀測量的均為人體表面溫度,即使進行的體內、體表溫度修正,與傳統*測量的人體體溫也可能有一定的偏差,紅外測溫顯示的溫度值不能簡單地等同于人體體溫進行判斷,故只能用于進行大規模人體體溫排查,將體溫高于正常人的個體排查出。
5)紅外測溫發現的體溫超標的被測者,建議采用傳統*進行復檢確認。
6)手持式或在線儀器從與待測環境溫度差異較大(10度以上)的地點取出時,應將儀器放置在待測環境中穩定運行至少15分鐘后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