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企業電子商務應用,培育一批市場競爭力強、社會度高、在行業發展中居于地位的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打造“中國電子商務之都”,杭城近日出臺了《杭州市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評選辦法》(杭政辦函〔2009〕115號),并正在緊鑼密鼓開展應用示范企業評選工作。相關申報事項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在杭州市登記注冊并在我市國稅、地稅部門登記納稅,并在2008年度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中取得明顯成效的規模以上企業均可參加評選。具體評選條件按杭政辦函〔2009〕115號文件執行。本次評選杭州市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數為10-15家。
二、申報要求
1、由申請企業填寫杭州市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申請表,并附杭州市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申請書、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經審計的會計年報及其他證明材料。區、縣(市)屬企業將申請材料報各區、縣(市)經發局(*、發改經濟局),市屬企業報市相關主管部門。
2、各區、縣(市)經發局(*、發改經濟局)和市各相關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企業做好申報工作,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出*意見,并將匯總材料(附電子文檔)一式4份于4月25日前報送市推進電子商務進企業工作*小組辦公室(市經委),聯系電話:市經委高新技術產業處,85252043,電子郵箱sjw.gxc@hz.gov.cn。
杭政辦函〔2009〕115號文及杭州市電子商務應用示范企業申請表等有關附件請在杭州市工業經濟信息網(www.hzjingwei.gov.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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